随着校院 “创铸树”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研讨的通知》(川纪办[2015]25号)要求,4月21日,纪检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围绕研讨重点,结合校院实际,就如何科学高效履行监督责任进行了研讨。
在研讨中,大家结合这些年开展监督工作的实际和体会,谈认识、找差距、提措施、讲建议,一致认为应建立校院纪检监察部门与重要部门的联系制度,使监督责任接地气、具体化。具体思路是:1.按照重要部门的工作性质及业务特点,由纪检监察室派出工作人员作为监督联系员;2.明确联系员的职责和纪律要求,如:列席联系部门的有关会议;指导联系部门纪检委员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督促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联系部门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协助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分析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及时向校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以及联系人员应遵守的纪律要求等。根据研讨结果,下一步,要尽快制定《校院纪检监察室与重点部门联系制度》,并先在2-3个重点部门进行试点。要通过试点,把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出来,固化为制度规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系部门,切实达到使监督责任接地气、具体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