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是一门政治性很强的历史学科。学习和研究中共党史,必须了解和掌握相关研究方法。
从历史事实出发。从历史事实出发,还是从抽象的概念、原则,已有的本本或主观的观念出发,这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从历史事实出发,即要尽可能地充分占有史料,从全面的史料分析中得出科学结论。通过对材料进行分析,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这一过程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从历史事实出发研究党史,与党史研究要以党的历史决议和领导人的论述为指导,并不矛盾。党的历史决议和领导人的很多论述,是对党的历史深入研究的结果,是从大量历史事实中抽象出来的理论概括,是党史研究的正确指导。
用历史观点观察问题。用历史观点观察问题,就是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要做到:一是在分析党史人物、事件及有关社会问题时,要把他们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二是不能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列宁曾说:在考察历史问题时,“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每一个党史事件的发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事件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要正确评价,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善于作阶级(阶层)的分析。善于进行阶级(阶层)的分析,是党史研究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在运用这一方法时,应该注意对个人、政党进行分析,主要看他们的行动和实践,看他们在实际上是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的。恩格斯指出:“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声明,而是看他的行为;不是看他自称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么和实际是怎样一个人。”同时,不能忘记阶级差别而谈论一般的生产者、人民或劳动者。因为人民之中是存在着阶级、阶层的区别的,不同阶级、阶层的人的要求、愿望是不相同的,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凡是拥护抗战的都属于人民阵线,其中包括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开明士绅、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等等,但他们的要求、愿望和对抗日的态度是不同的,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应对各个阶级、阶层作具体的分析。
常作比较研究。我们常说,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就使得比较研究方法在党史研究中不可或缺。当然,比较方法有其自身特点:一是其成败取决于指导它的历史观是否正确。二是这种方法只适用于一定范围,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这就决定了比较研究结论的非全面性和相对性,其结论不能作为对历史现象的完整解释,而只能作为完整解释历史现象的必要补充或者充当一种历史观点的有力论据。三是比较方法不能孤立地进行,它还需要与其他科学研究的方法相结合。
相互借鉴吸收。法无常式。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方法都是可以相互借鉴的。就中共党史来说,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文献学等的研究方法,包括从国外学术界引进的心理史学研究法、数学计量(统计)法、系统学法等,都可以借鉴吸收。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就曾强调,应研究社会心理。李大钊在谈到历史理论研究时指出:“须采用生物学、考古学、心理学、社会学及人文科学等所研究的结果,更以征验于记述历史。”如心理史学法在党史研究中,主要应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个体历史人物的心理,二是研究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社会心理。当然,在运用这些方法之前,应该对这些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并真正加以掌握,不能把它与历史唯物论对立起来。
(李庆刚)
来源: 学习时报201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