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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期刊质量的四项基础性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部门/单位:期刊社 文:曹丽娟 签发人:唐兵

 

最近,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并正式刊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对报刊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此项规定,期刊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印制质量,实施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质量为不合格。该规定还对编校差错率、差错数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期刊质量不合格者,出版单位应当及时收回、调换。

长期以来,我国报纸和期刊一直执行着相当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这确保了报刊质量总体上的高水准,并因此形成了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繁荣兴旺的报纸期刊行业与市场。但是,报纸期刊质量不达标的事也时有发生,有时不得不进行刊物回收与销毁,极少数刊社甚至因为编校质量的重大差错而被行政部门勒令关停。

这里重点研究期刊的编校质量。编校质量被认为是期刊出版工作的生命线,并为新闻出版行业专家和从业人员广泛关注,人们在这方面进行过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讨,并提出了不少科学的应对之策,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制度建设、编校互动、完善三审制、初审与外审、责任与追究、从业培训等等。毫无疑问,这些探讨和实践工作都是必要的。不过,笔者认为,确保和提高期刊编校质量,根本上应当从编校环节本身抓起,而不是立于高远地定制度、抓落实、谋创新。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它们可以被视为确保和提高期刊质量的必不可少的四项基础性工作。

一、确立严格的编校标准和依据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这是各个行业的基本规则。在出版行业,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是依据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BG/T15834-2011)。但是,在汉字与词语的使用方面,我们却存在一种缺少确定“标准”和“依据”的现象。简单地讲,汉字,尤其是词语的使用,到底以什么为标准,这在行业上至今尚未确定。传统上,汉字的规范化要求汉字使用的规范化和汉字系统本身的标准化,这是要求“四定”(定量、定形、定音、定序)。这个规范化是要求构建一种文字体系,而并不涉及文字的具体使用。另外,目前,国家关于文字的立法,也只有《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通用规范汉字表》,前者意在确立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后者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重在体现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那么,期刊社使用文字和词语的时候,两个法规都不足以成为直接的依据。在词语的使用方面,更没有一个法律的或者规范性文件进行约束。

此次国家新闻出版署《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期刊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为合格,超过为不合格。”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在没有确定标准和依据的情况下,何为差错?

很多期刊社都注意到这个问题。为了强化编校质量,期刊社一般是在本单位内部指定字、词使用标准,通常以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辞海》等为基本依据,只是在这几本字词典不能提供直接的可查资料时,再参照以其他字词典。应当说,这个做法是十分可取的。特别是《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是社会上普遍采用的字词典,并且版本修订较快,每次修订都与时俱进地增加了不少字词方面的新资讯,改进了旧版本中的错误或不当,加以它们都编校十分精细,因此而成为不少期刊社编校的依据,这应当是报纸期刊行业的一件幸事。

尽管如此,一些期刊社对标准的掌握和使用,还是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未明确要求以首选字作为唯一标准,造成首选字和备选字混用。虽然按照上述字词典的规范,备选字不能认定为“错字”,但是由于字词的混用而造成了编校质量标准不统一。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在同一期刊上,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身份”(首选)同“身分”(备选)混用,“桑葚”(首选)同“桑椹”(备选)混用,“申冤”(首选)同“伸冤”(备选)混用,“赠予”(首选)同“赠与”混用,等等。首选字和备选字混用,打破了标准应当是唯一性的规则,而且也反映了编校方面的不严谨,甚至是不严肃。因此,严格地以首选字为唯一标准,应当是确保编校质量的基本原则。

第二,所依据的字词典不是最新版本,以及采用版本不统一,选成编校依据失范。目前,《现代汉语词典》已经出到第7版,一些期刊社依旧还在使用第6版;《新华字典》已经出到第11版,却还在使用此前的版本。字词典每一次修订,都修正了以前版本的失误,并确立了一些字词新的使用规则。例如,依据多年前的旧版本,“小李长得象小王”的“象”字是确当的,但正因为字词典的修订而重新确立了使用规则,这里的“象”字在今天就成为错别字。另外,采用字词典版本不统一,最突出的现象就是,由于期刊社未及时购买足够数量的最新字词典,造成各编辑、校对人员使用的字词典版本不一样,由此形成编校标准的不一致。

二、智能校对与人工处理相结合

采用科技手段,利用智能校对系统校对文字,可以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有时,人工校对数小时发现不了的问题,校对软件能瞬间能作出判断或者提示。在这方面,word和wps都自带拼写与校对功能。一些免费的和收费的商业校对软件,例如黑马文字校对、方正金山中文校对等也可以配合使用。一般而言,商业软件系统功能更强,更实用。

不过,无论使用何种校对系统,有三个因素决定了编校人员必须在过程中进行人工判断和处理。其一,由于汉语语境复杂,字词的使用变化较多,再高级的智能校对系统都不可能完全准确无误地处理;其二,人名、地名、专业词、学术语、特殊引用语等专有名词(句)并不是一般校对系统所能自动有效进行判断的,其自行处理的结果可能有偏差;其三,所有校对系统自带的字典、词典,未必是基于上述字词典和最新版本而编制的,因此校对系统作出的判断有可能与应有的标准不一致。当然,在这方面,智能校正系统也因此而有了改进、提升和版本更新的巨大空间。

总之,校对系统迅速地作出分析和判断,并以提示的方式突出地呈现出来,它是为编校人员提供一种参考,编校人员不可将其作为编校的依据。为此,智能校正系统的每一项结果,需要一一进行接受、忽略、改正等人工处理。

需要提出的是,智能校对系统至少应该进行两次。第一次在一审(编)完成之后交二审之前。因为此时文章已经完全成形,作一次人工和智能相结合的编校处理十分必要。第二次进行智能校对应该在三审(编)全部完成之后正式付排之前。因为每一审(编)既是编辑文章和消除文字失错的环节,同时也是不经意地造成新的文字差错的环节,因此再作一次智能校对,有益于消除在这些环节中造成的新的文字差错。

三、将专业校对纳入基本工作环节中

在著书立说或出版事宜上,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校对事宜。《文选·魏都赋》云:“雠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这是强调了专职校对的作用。专业校对是对编辑工作的继续和补充,是保证出版物质量的重要环节。期刊社必须将专业校对纳入基本的工作环节之中,确保校对工作得以专业、独立地进行。

校对是一项极为细致、重要的专门技术工作,它要求校对人员必须高度负责,严谨周密,一丝不苟。其主要工作有三项:第一,依据三审(终审)之后的定本核对校样,改正校样上的差错;第二,改正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清除语法修辞上的差错和毛病,清除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第三,由于校对是在文稿排版之后进行的,因此校对的内容更扩大为由排版引出的校样上的任何图文差错。在上述三项事宜中,校对人员会对一切不能确定的字、词、句及有关疑问,以问号的形式画出,并将校样返还给编辑落实修改或者予以确认。可以说,校对是整个报纸和期刊出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道工序和环节。

尝云:“术业有专攻。”以校对工作的特有性质,可以确定它是一项专项的职业技术,尤其是这项工作对校对人员掌握标点符号、文、词、句、用典等方面的知识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充分体现了“专攻”的特性。此外,和编辑相比,二者各有明确的分工:校对重“校”,编辑重“编”。相对而言,校对脱离于“编辑意图”“编辑思想”而独立地开展工作,更重于字词句及标点方面;而编辑的工作,则明确地受制于“编辑意图”“编辑思想”等方面的因素。这由此而决定了二者各不相同的职能性质和岗位性质。从根本上讲,编辑和校对的区别,和编辑与记者的区别是一回事,这是为术业专攻所决定的事实。

然而,如今,包括期刊社在内的不少出版单位,为了节省资金,取消了专职校对这一工作岗位。据有关调查显示,只是在一些出版社和报纸,才留有校对岗位,大多数期刊社都不再保留校对岗位,从而将校对工作交由编辑完成。一些期刊社可能并没有意识到,其质量下滑可能正和取消专职校对有关。

单纯地由编辑进行校对,就形成了“编校合一”的工作性质,这是不少刊物普遍采用的作法。这当然有其合理性,即依赖于编辑自身的语文素质,不仅可以消除相当的质量差错,而且在编辑于“自编自校”的情况下,能够轻易消除一些其基于“编辑意图”而更加“心中有数”的字、词、句和整体或局部表述上的差错或欠失——在这一点上,正是“自编自校”的优势之所在,这或许是专门的校对人员难以做到的。

另一方面,“自编自校”的问题也明显在存在着。这种工作模式是在如此状况下进行的:编辑人员在编辑稿件的同时,也应对一校、二校、三校的工作。尤其是期刊编校工作都比较集中,造成编校工作的过度累积,影响编校质量。另外,由编辑承担全部校对工作的不利之处在于,一方面编辑可能缺乏校对的专业技术,另一方面编辑在校对中会无意识地受制于“编辑意图”的影响,难以做到“自主、独立”地工作,即使是让编辑们对文稿交叉校对,也难以避免这种现象。最后,所有的文稿只是在经过编辑人员的三次校对而未经过专业校对人员校对的情况下,就简单地交付印刷,由此存在质量上的极大风险。

将专业校对纳入基本的工作环节之中,可以在期刊社设立专职校对工作岗位,也可以将校样送外聘的专业校对人员校对。两种状况下,编辑都可以同时参与校对工作。但无论编辑人员是否参与校对工作,以及投入多少次校对,专业校对人员都能在其工作环节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从而与编辑一道,共同将期刊的编校差错降到最低,创造最优编校质量。

四、建立内外审读、测评机制

建立期刊内部审读机制是指,对已经印刷为成品的刊物,由期刊内部编、采、校人员审读、校对和评判;外部审读机制则是将刊物交由外聘专业校对人员进行同样的工作,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质询和评判。内外审读和测评的结果,都纳入期刊社编校人员相应的考核中,以之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内外审读、测评的内容,可以是当期刊物内容的抽样,也可以是包含当期刊物的内容、编校、出版形式、印制的所有部分。

这虽然只是一种事后机制,但是,它能通过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乃至探寻问题生产的原因,对将来的编校工作提出资讯、警示与参考意见,因而可预防再犯同样的问题,在总结经验和教训中提升期刊整体质量。

(刊载于《四川党校报》2020年9月30日3版,作者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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