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地震发生后,芦山县委党校因处地震震中,房屋损毁严重,并有职工家属在地震中受轻伤,县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不等不靠,在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按照芦山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的统一安排,芦山县委党校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运送救灾物资,引导外地志愿者和外地抢险车辆、运送物资车辆通行,通过自救互救,积极开展营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