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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委党校第十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示范培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 部门/单位:乐山市委党校 文:吕浩玉 图:- 签发人:黄梅

  1017日下午,市委党校第十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示范培训班在市委党校综合楼306会议室开班。市委编办副主任黄若梁,市委党校教育长黄梅,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辜建华,市委党校教务科科长张宁及班主任出席开班式。辜建华同志主持会议。

  黄梅同志代表市委党校对60名学员表示欢迎。她指出,此次培训要做到“三个适应,三个促进”:适应党委政府的要求,促进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适应工作实践要求,促进自身素质能力的提高;适应队伍建设,促进优良作风的养成。她希望,学员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身份的转变,由领导到学员;二是任务的转变,由工作到学习;三是生活的转变,由家庭到集体。她强调,学员要落实好“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认真学习。

  黄若梁同志指出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促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升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他强调,第一要充分认识培训意义、培训重点:一是造就了高素质事业单位带头人的需要;二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三是推动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形势下的需要;四是提升事业单位运行水平的需要;五是贯彻依法治市的需要。第二增强学习主动性,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一是勤学善思;二是严守纪律;三是学以致用。

  此次培训班为期两周,共有60名学员参加。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现场教学的方式。培训内容涉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与改革、财经纪律、财务常识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