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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8日 部门/单位:科研处 文:银元 图:- 签发人:李翔宇

    1月18日下午,校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2012年校院科研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并审议校院《科研精品奖励办法(提交讨论稿)》和《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提交讨论稿)》。常务副校院长刘毅出席会议,校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校院长周治滨主持会议,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刘毅同志指出,近年来,在校院委的高度重视和学术委员会的积极支持下,校院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以“高发表、高获奖、高立项”为代表的科研精品工程顺利推进。在谈到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时,刘毅希望各位委员做到两个“领先”。一是要领学术之先,目前校院正处在新老接替的阶段,各位委员要进一步发挥骨干和引导作用,加大对中青年骨干、学术后备力量的培养;二是要领学术风气之先,希望委员们在提升学术水平、营造学术氛围、建立学术高地等方面言传身教,积极引导,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推进校院学术精品成果不断提升,提升校院核心竞争力。最后,刘毅强调,根据工作实际对校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科研精品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十分必要,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和引导校院教职工多出科研成果,构建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科研品牌。

    周治滨同志在会上指出,根据校院《“十二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科学部署和“高发表、高获奖、高立项”科研工作总体要求,校院科研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工作局面。根据工作实际,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科研精品的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有利于提高校(院)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周治滨还对提交此次会议讨论的《科研精品奖励办法(提交讨论稿)》和《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提交讨论稿)》作了整体情况介绍,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和讨论原则。

    科研处处长李翔宇向会议作了2012年校(院)科研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科研精品奖励办法(提交讨论稿)》和《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提交讨论稿)》的前期拟定和征求修改意见情况作了说明。

    会上,学术委员会委员从精品科研认定、评价依据、奖励标准、申报程序等方面对科研精品奖励办法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对学位委员会的工作性质与宗旨、构成原则、工作职责,委员的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经过讨论,会议同意在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基础上,按程序正式出台以上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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