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开展省级各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检查的通知》(川档函[2012]24号)要求,四川省档案局于2012年9月—12月对省级146个单位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校院在此次检查中荣获“机关档案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常务副校院长刘毅在获奖文件上批示,“我校档案工作获评优秀单位,办公室及各部门同志下了较大功夫,望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为推进学校全面发展作贡献。”
近年来,校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始终把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强化领导,加大投入,优化管理,科学利用,努力提高校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于2012年7月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验收。在达标工作的有力推动下,校院档案管理工作在机构与组织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开发利用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校院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作用日益凸显。
四川省档案局在此次检查中,对校院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希望校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创新档案管理工作新模式,加强档案综合管理,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等方面不断加强和提升档案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