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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泽庆同志被批准为第十一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 文:高惠明 图:- 签发人:郑勇

 

根据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第十一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的通知》(川委〔2013〕325号),我校院裴泽庆教授被批准为第十一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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