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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期市厅级研讨班学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部门/单位:培训部 文:培训部 图:- 签发人:胡雪松

11月21日上午,第24期市厅级公务员“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的30余名学员在教育长吴志强带领下,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教学。现场教学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旁听庭审,二是与中院领导、法官座谈。

学员们提前进入法庭旁听席入座,法庭向学员发放了案情简介,以帮助学员熟悉情况,跟上庭审节奏。9:30,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三位法官进场。随着审判长的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该案系上诉人杨某诉被上诉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杨某从事的行业和工种未列入国家提前退休行业和工种目录范围内,对杨某提出的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申请不予审批”的行政行为。庭审中,法庭针对杨某是否属于规定的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这一争议焦点,对该案涉及的职权依据、事实依据和程序依据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和陈述。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布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1045,学员们来到会议室,与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法官座谈交流。座谈会由培训部主任胡雪松主持。成都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敏出席座谈会并致辞,副院长刘庆华、行政庭庭长王湛介绍行政诉讼的有关情况。座谈会气氛热烈,大家围绕案件本身以及目前我省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些矛盾、问题作了交流讨论。大家普遍认为,当前,我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直接制约和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意识不强,事实依据不清,程序不规范,以权压法,以罚代法以及超越职权执法,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此外,在行政案件诉讼过程中,行政负责人出庭率偏低,应诉准备不充分等问题也较为突出。教育长作了总结讲话。

1150,现场教学结束。返校途中,学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展开分析,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要强化证据意识,确保事实清楚。行政行为事实清楚主要依赖于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使用,执法人员应强化证据意识,严格事实审查,掌握取证规则和技巧,通过固定证据来认定事实并准确定性,而后作出相应处理,尽量提高行政行为的精准性。

二是要提高立法、执法质量。要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当前,要着重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及创新等方面的立法,对那些不适应新形势需要,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有碍发展进步的制度和规定,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执法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重视技能培训,在保证行为合法的基础上尽量避免行政瑕疵。

三是要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不作为,也不得乱作为,努力解决多头执法和越权执法问题。通过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维护相对人合法权利,用程序和制度保障依法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

四是要做好出庭工作,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审判实践表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效果以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着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出庭事项并加强考核。要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重视法院司法建议,参与司法调解,执行生效判决。

参加此次教学活动的老师和学员认为,把行政案件庭审开进党校课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在神圣、庄严的法庭旁听庭审,身临其境,耳闻目睹,直观感受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违法行政的后果,使学员们真切体会到了“法”字重千斤。这种模式不仅丰富了党校教学实践内容,而且把握住了依法治国的时代脉搏,其发挥的作用和潜在的影响力不容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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