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纪发[2014]11号通知的要求,9月3日,校院召开由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贯彻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精神,并对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和“签字背书”。会议由校院委委员、纪委书记王爱平同志主持,常务副校院长刘毅同志到会并作了讲话,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52人参加了会议。

刘毅在讲话中要求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大家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要强化党性修养,切实抓好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教育。三是要强化纪律约束,切实严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王爱平分析了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抓出成效。三是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校院“十一项”规定。四是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五是校院要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
毛志明传达了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精神和省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纪发[2014]11号)要求,并组织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