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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榕园七楼改建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 部门/单位:基建处 文:林银川 图:林银川 签发人:邓成红

 

6月14日,校院榕园七楼改建项目竣工验收会在六城厅召开,副校院长肖敬军主持会议,办公室、信息技术部、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行政后勤处、机关纪委负责人以及成都市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基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邓成红介绍了榕园七楼改建项目的相关情况。
 肖敬军在会上强调,工程竣工验收后,基建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编制工程结算并对使用单位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保修书》。
  会议结束后,全体人员来到榕园七楼进行实地查看,经过现场逐一考察,大家认为:第一、本工程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第二、改建后使用功能完备,满足相关要求并一致同意榕园七楼改建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