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院新闻
裴泽庆参加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委员会)评审会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部门/单位:研究生部 文:李季 图:研究生部 签发人:刘春

10月13日下午,校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委员会)在西区蜀英大厦9楼研究生部会议室召开2016-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评审会。领导小组(委员会)组长裴泽庆,副组长刘春、李季,成员沈超群、邓楠、冯云艳、沈玺、何辉,2017级新生代表吴娇(2017级金融专业)、王栎曦(2017级党史专业)出席会议,会议由刘春主持。

会议确定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形成好的评审机制,评出好风气、评出真水平、评出正能量。

会上,领导小组(委员会)就今年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报的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的认定、思想品德奖励加分项目的认定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

裴泽庆指出,国家奖学金是政府给予优秀研究生的奖励,其目的在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科研积极性,对新生也是很好的鼓舞和激励。奖学金评审工作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他强调,奖学金评审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我校现行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暂行)》进行评选,切实评出好学风、评出真水平、评出正能量;今后要不断总结经验,一步步把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