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副校院长吴刚强与研究室全体同志座谈,就进一步提高制度性文件审核工作质量进行研讨,并提出要求。
吴刚强指出,开展制度性文件审核工作,既是提高校(院)文件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管校治校水平和境界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对研究室职能职责的重要拓展。前期研究室在决策咨询、科研等制度性文件审核中作了大量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有效实现了顺利起步及有序开局。同时,作为一项校院新增工作环节及研究室新增工作业务,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后续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以期全面提升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吴刚强强调,研究室在今后的制度性文件审核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校(院)委把这项重要工作交给研究室承担,体现了校(院)委对研究室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同时也对研究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研究室一定要把制度性文件审核工作摆在更加重要和更加突出的位置,全体同志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站位要高、认识要准、工作要实,真正提出让校委认可、部门信服的意见建议,着力突出审核工作实质把关,坚决防止流于形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力量。目前,研究室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对合理、固定的审核工作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内部集体审核机制,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举全室之力开展审核工作,着力突出审核工作的集团作战,坚决防止单兵作战。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要求。不断理顺和规范接件、审核、返件各环节工作流程。接件环节文件起草部门要提供起草依据、工作考虑、部门意见和花脸稿等材料,审核环节要明确标准要求、流转程序、时限时效等要求,返件环节要以研究室正式文件及花脸稿形式反馈给文件起草部门,着力突出审核工作的流程清晰,坚决防止模棱两可。四是要进一步科学方法。要建立三个机制:建立储备机制,具体审核人员要结合对口联系部门业务范畴,收集掌握中央党校、省级党校、省内高校和省社科院及其它有关部门出台的类似文件,以便在审核过程中有效吸收和借鉴;建立讨论机制,研究室要对每一份制度性文件进行集体讨论,依靠团队力量,发挥集体智慧,从不同角度思考,用不同思维碰撞,确保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都抓得住关键、找得准要害;建立会商机制,通过上门沟通、当面请教、开会讨论等方式,积极主动与文件起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着力突出审核工作的有的放矢,坚决防止闭门造车。五是要进一步提高质量。要开展“三个一”:草拟一份规程,明确文件起草部门在送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清单及相关内容、审核时限等;召开一次会议,商办公室近期召开一次校内各处室参加的提高制度性文件质量工作会,通报前期工作情况,明确下步工作规范;组织一次培训,明年组织一次校内制度性文件起草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校院制度性文件起草及审核质量,着力突出审核工作的合作共进,坚决防止推诿塞责。
研究室主任龙凌对文件审核工作的前期执行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整体汇报,处室其他同志也就各自工作体会及设想进行了交流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