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至5月13日,校(院)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修订工作专题培训研讨会召开。副校(院)长陈志全出席,副校(院)长吴刚强主持,省委组织部干训处处长刘建贤、副处长王小佳参加会议。会议主要研究修订四川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关于修订工作,陈志全指出要着重把握两个前提。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党校工作是党的工作,党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党校姓党,中央、省委对党校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高度,要把握发展机遇,将修订工作提高到政治层面。二要有前瞻性考虑。全省各基层党校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要特别关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等地基层党校的长远建设和发展,修订标准要立足实际进行前瞻性考虑,将标准适当提高,促进党校系统的发展提升。
吴刚强要求,一要吃透政策。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对党校工作的政策规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省委《实施意见》等政策精神,以及党校办学治校、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二要摸准情况。不仅要充分考虑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对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要了解借鉴其他兄弟省(市、区)办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先进经验。三要优化指标设置及评分细则。修订内容要有理有据,并聚焦主责主业,补足短板,注意指标的关联性。
刘建贤提出,修订办学质量指标及评分细则是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各级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总体目的是为了提高办学质量,需结合全省党校发展实际和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综合修订。
教务处、科研处、业务指导处、组织人事处、行政后勤处、决策咨询部、研究室相关领导及业务指导处、基建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后,各修订小组按照要求迅速开展修订工作并形成了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