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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期乡镇党委书记二班学员开展小组讨论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部门/单位:进修部 文:进修部 图:- 签发人:魏跃忠

11月7日下午,第16期乡镇党委书记进修2班学员分为两个小组开展讨论,全体学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分享体会,谏言献策。

学员们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旨在全面提高城乡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来看,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箭在弦上、刻不容缓。

就当前基层治理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困难,学员们一致认为:一是基层治理理念欠缺,偏重于管理和控制,还存在基层干部视野狭隘、知识层次和结构难以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问题;二是基层治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群众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三是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缺乏桥梁,两者不能形成良性互动;四是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待完善,政府主导、公民参与、社会协同没有实现良性互动,有效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和成熟。

就推进基层现代治理。学员们纷纷建议:一要提高基层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认识。多渠道通过培训学习、实践锻炼、试点示范等,改变基层片面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社会治理和人的进步的现象,切实增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认识,努力解决治理“为了谁”的问题;二要促进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在顶层设计构建起“四梁八柱”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探索实践作用,科学论证、试点示范、注重评估,架好顶层与基层之间的畅通“桥梁”;三要提升治理主体的能力素质。用新理念解决新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始终维护法律权威,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行动力。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多渠道、多方式教育群众,培育群众公共精神,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四要建立基层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基层政府和多元社会主体的权力及权利边界,改革现行考核和任务分解机制,更加重视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依法治理的能力。

全体学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履职尽责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立足基层敢于担当、善于探索,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主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