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过去,有助于正确把握未来。因为今天的一切都是从昨天走过来的,没有昨天,也就不会有今天和明天。
粮票,20世纪下半期中国人的“天下第一票”,一段民族历史的见证,我们不应该忘却。
粮票,纪录了一段新中国老百姓追求温饱的历史,记录了一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经济建设道路的特殊历史。
早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粮票就已经出现在全国各地。建国初期,为解决粮食供应紧张与市民生活和城市经济建设的矛盾,中共中央采取了全国粮食大调运的措施。通过调剂全国粮食,除军粮和其他必要的支拨外,公粮全部由中央贸易部调剂市场,进行合理调配。在执行这一政策及开展其他运动的过程中,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组织大量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农村进行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工作,各省市人民政府发行了为供给制人员提供集体伙食用粮和为公出流动人员的饮食方便所使用的各类粮食票证。这些粮食票证大部分限定流通区域和使用期限,而且规定只许使用一次,不得循环使用。这些粮食票证主要有:集体伙食单位粮票、外出人员就餐粮券、支粮证、军用粮票。
1953年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后,全国城镇和工矿区从事各项产业的非农业人口不断增多,粮食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日益严峻。1953年10月,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粮食紧急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即统购统销),并在全国实施。1955年8月5日,国务院又通过了关于《市镇粮食量供应暂行办法》,并于8月25日由国务院公布实施。同时,国务院又批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凭证印制使用暂行办法》。同年9月5日,粮食部以命令的形式发布了这个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内容主要是四证三票制度。“四证”即实行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三票”即全国通用粮票、地方粮票、地方料票。《暂行办法》还规定:全国通用粮票、地方粮票、地方料票一律禁止买卖;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一律不许转让。为了保证粮食定量供应办法的顺利实施。国务院除了在《暂行办法》中规定了粮油票证制度外,又责成粮食部下达了《关于全国通过粮票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粮食部门相继印制发行了本地区的地方粮票和地方料票,并相应建立了粮票管理制度。
就这样,统销粮票诞生了,中国百姓开始进入了一个实行粮食计划经济的票证时代。
不同于此前少数供给制人员使用的粮票,统销粮票的使用者人数极其众多,其发行地区、发行数量、拥有者的人口数量都有一整套严密的管理体系。统销粮票在不同时期各有特点,也体现了不同时期的特征。
文革前10年(1955年8月25日至1966年)的粮票,称为初期统销粮票,它是计划经济走向深入的见证。初期统销粮票主要有以下六个种类:(1)定期和长期循环使用的流通粮票。(2)专供城镇人口每月按一定的定量凭证发放的定量定点粮票。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中规定:根据城镇居民的劳动差别、年龄大小,分别确定市镇居民的具体供应级别和每月口粮定量标准。居民可持此票和购粮证到指定粮店购买规定品种的粮食。通常普通市民的粮食定量为27斤半,干教职工粮食定量为甲种31斤、乙种32斤,有的省分类共有20个等级,最多的60斤,属于特重级别,最小级别为孩童,每月7斤。(3)粮农将多余的粮食或一部分口粮卖给国家,等粮农需要时再向国家买回粮食用的周转粮票。为掌握粮农的粮食余缺状况,保证国家的粮食购销计划的实施,国家在周转粮问题上实行了“三定”政策,即定产、定购、定销,把农村的余粮户、自给户、缺粮户划分清楚,允许自给户、缺粮户将卖出的周转粮,需要时再如数买回去。统销初期,全国买卖周转粮的农户不低于农业人口的20%。(4)1958-1960年间为城镇享有供给制待遇的人员来食堂就餐用的公共食堂粮票。(5)用于部分市镇居民定量外补助的补助粮票。1955年末至1970年代,补助项目先后有劳动补助、会议补助、各种训练补助、临时工民工补助、知识进修实习补助、特殊对象补助、其他补助等共8项。(6)三年自然灾害后,国家为鼓励农民将种植经济作物卖给国家,将粮食当成一种特殊的奖品用的奖售粮票。最早的奖售粮票是1961年4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收购重要经济作物实行粮食奖励的指示》颁布后开始发行的。
文革时期粮票打上政治挂帅的印记。文革粮票是指1967年至1978年间,各地所发行的印有“最高指示”或“毛主席语录”字样的以及印有“革命委员会”印鉴的粮票。“文革”粮票的图案大多是工农兵、红宝书、红太阳等等一系列具有“文革”色彩的构图,主要有:(1)文革语录粮票。“文革”中较早在粮票上印有语录的是北京、河南、云南、浙江、常州以及1967年版军用粮票。(2)“革委会”印鉴粮票。1967年1月31日,黑龙江省成立了全国第一个革命委员会,随后不久“革委会”遍布全国。于是,粮票上又出现了“革委会”字样,使“文革”粮票更具政治与时代色彩。(3)起源于1970年9月辽宁省旅大市(今大连市) 粮食局对工矿企业职工的粮食定量改革的工种粮票。
新时期粮票伴随改革开放的推进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新时期粮票指十一届三中会全以后,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发行的粮票。打倒“四人帮”后,中国经济百废待兴,大批落实政策从农村回城的人口,以及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就业人员,给城市粮食供应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国家要求严格控制吃商品粮人口的增长。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规定、粮食统购价的提高,打破了从1966年一直到1978年12年粮食价格未动的局面,而粮食销价不动,城镇居民可以凭粮票购买平价粮食。至此,粮票仍然是“城里人”的命根子,重要性依旧。此时期主要有以下几种粮票品:(1)议价粮票。这种粮票出现在1979年11月全国粮食会议召开后,粮食购销政策有了新规定:在完成粮食征购和超购任务后,议购议销应当积极经营;粮食议购价格应随行就市,要有利润。(2)剪角粮票。剪角粮票出现在1981年2月25日粮食部对市镇居民口粮降低大米供应比例的重新调整之后,主要目的是为了搭配粗粮,并区分粗粮和细粮。通过粮票剪角节省新印制粮票的费用开支。剪掉角的粮票只能购面粉或粗粮,未剪掉角的可以购大米。(3)合同订购粮票。合同订购粮票在全国出现是在1985年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二项政策》,粮食工作实行“双轨制”之后。“双轨制”即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按比例),合同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价格放开,国家财政拿出一定的资金用来补贴城镇居民买平价粮。根据这个文件精神,从1985年4月1日开始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实施32年的统购政策结束了。(3)粮油奖售票。这是取消粮食统购后,国家根据农民的需要对粮产区征购合同定购粮,采取同供应化肥、柴油等挂钩政策而使用的一种粮票。(4)精细种类分工粮票。指1985年至1993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发行的大米、小米、面粉、精粉、细粮、粗粮、杂粮等等粮票。此外,还有熟食粮票、搭膳专用粮票、粮食优惠供应证等之类。随着粮食总量的增加,短缺经济的结束,1993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颁发,《通知》提出,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价格和经营,实行了40年的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制度(即统销制度)被取消。这标志着一度与大多中国人形影不离、有“第二货币”之称的粮票已快走到生命的尽头。1994年,全国各地基本取消粮票,一个票证时代终结了。
粮票,是一个大时代的缩影和民生的彰示,是过去的那一段艰难岁月的见证,它见证了中国这一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变迁。粮票的嬗变,折射出了新中国半个世纪经济的风风雨雨和老百姓生活的苦辣酸甜。粮票的停用,标志着中国人民的生活从温饱不足迈向富裕安康,也预示着新一阶段党领导下国民经济的建设和运行走向健康和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