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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破解民生难题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部门/单位:哲学教研部 文:张芮菱 图:- 签发人:林新京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运行机制,使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获得了有效的制度支撑。我们要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以理论创新促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促实践创新,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体制与机制,不断在发展的实践中积极破解民生难题。

、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性观
要在发展的实践中积极破解民生难题,首先要在实践中坚持践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观。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
因此,马克思谈到的“人”首先是现实的个人,有生命、有各种需求的人的个体,个人是怎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同时,马克思谈到的“人”又是人的群体,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求,联合起来进行物质生活生产,在此过程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形成后又会影响到个体的人的发展,社会与人共生同构,共同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工场手工业向资本主义机器化大生产转变过程的生动描绘,展示了人类社会由以人的依赖关系基础的社会形态向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转变的历史图景。马克思所展示的,是西方工业革命早期机器对劳动者的剥夺,以及这种剥夺对劳动者形成的奴役。马克思所要表达的,是工业革命所形成的劳动异化和人的异化。这种异化本身是对社会与人的个体之间应然关系的背离、对人的权利的践踏。
今天,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性观,就需要我们回顾工业化的历程,通过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工业化进程中比较,通过总结我们自身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在比较中借鉴,在借鉴中总结,在总结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使得发展本身回归其应有的含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强调指出的那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只有每个人都为美好梦想而奋斗,才能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性观,必须以“人”作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发展要讲整体性,更要讲个体性。整体的发展应当在每一个参与到这一过程中间来的个体身上得到体现。整体发展是否是实现应当以个体的发展为条件和基础。发展就是要实现作为个体的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其他。发展必须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为切入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落脚点。
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性观,必须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所以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唯有如此,才能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性观,必须在发展中全心全意增进人民福祉。一方面,要致力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二、着眼长远,致力于社会事业的系统性改革
建立完善、规范、科学、协调的社会事业制度体系,是在发展进程中有效应对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不断根据发展的需要和民生的变化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制度的规范性、协调性、科学性和一致性。在横向结构上要注重规范性与协调性。一方面不断拓宽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步填补制度空白,使民生问题的解决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制度的有机结合,多管齐下,不断促进就业、教育、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制度的密切配合,注重发挥实现制度的整体协同效应;在纵向结构上要注重科学性与一致性,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在创新中完善制度和体制建设,使宏观、中观和微观制度相互配套,中央、地方政策相互衔接,着力缩小区域之间民生保障的差异,实现民生问题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是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创新为先,致力于提高应对民生举措的科学性
民生无小事,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民生的变化与发展。因此,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学习和汲取先进、成熟模式,在相关政策和举措方面不断创新和突破,通过政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民生状态。必须要认识到,今天我们在发展中面对的民生问题,对于我们而言是全新的考验,必须要以创新的思维和手段来应对。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今天我们面对的民生问题,例如教育、医疗、住房等等,在其他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也以不同的形式和程度出现过。有的国家解决得好,有的国家解决得不好。要善于学习成功的经验,更要善于总结失败的教训。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根据我国民生发展与建设的实际状况,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持续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直面民生。
、强化保障,致力于增强和积累应对民生的资源支持
制度好不好,不在于条文合理与否,而在于制度执行得到位不到位,民生问题的应对是否达到制度所期望达到的效果,说到底,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制度要执行好,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先决的资源条件。一是民生保障的物质资源保障。这涉及两个问题,即投入的规模和资源的来源。从投入的规模看,当前要应对民生问题的发展,必须要保持民生投入的持续快速增长。这种快,不仅是相对于过去投入水平的快,还必须从与经济投入、文化投入的比较中来加以判断。要实现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战略意图,就需要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民生问题所需要的资源水平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以此为基础,来确定投入的规模。从资源的来源来看,政府的投入应当聚焦基本公共服务,以满足解决全局性突出问题的需要。同时,要注意通过改革,释放社会活力,拓宽民主保障的资源来源渠道。二是民生保障的渠道资源保障。多渠道的保障才能应对多元化的民生诉求,才能发挥社会中各类主体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民生工作。在这方面,主体培育和渠道建设是关键。三是民生保障的信息资源保障。民生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社会舆论的指向,而是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真实需要。保障和改善民生,首先就要了解民生,只有掌握了民生的真实信息,把握了民生变化的现实趋势,投入的资源才能有的放矢,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落到实处。
民生改善,是全体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开创民生发展的新局面,就需要在创新中不断提升民生保障的能力,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由全体人民群众共享,让强国梦与人民幸福梦交织在一起,由此汇聚发展的磅礴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24、29-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