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探索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截止2021年底,我省已如期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正进入充分运用改革成果,实现从“改革”到“壮大”“增收”的实质性跃迁关键期。四川省委党校胡雯、冯梦黎、薛蕾,都江堰市委党校邓蓉,四川省乡村振兴局李洁等同志组成联合课题组对对涵盖五大经济区的典型乡(镇、街道)及村落开展调研,形成《关于预警防范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对策建议》的决策咨询成果。
成果显示,历时5年,全省已奠定起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基础,但改革中广泛建立起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在股权架构、组织运营、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各级各层对集体经济及其法定载体普遍缺乏正确认知,易于诱致政策偏差与实践偏离;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及法人架构缺乏“实质性”规范,易于诱致资产流失与治理风险;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有效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及结构体系,易于诱致发展阻滞与发展失范等问题,易于诱致集体资产流失和农民权益被侵占的风险,亟需抓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启动的“窗口期”,预警防范、深化改革,着力推进规范、补短与配套。对此,课题组建议:要强化认知,凝聚共识,形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合力;前瞻预警,清理规范,建构完善的治理体系与体制机制;统筹监督,孵化陪伴,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动力与发展能力;守住底线,锐意创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四川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