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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的户籍改革与社会公平分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3日 部门/单位:经济学教研部 文:袁威 图:- 签发人:许彦

 

201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化率为53.73%,但是根据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的调查数据(2013)显示,我国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仅为27.6%,这说明我国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却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此外,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2013)调查发现,我国80后新生代农民工占到农民工总数的49.1%,将近70%的农民工不打算回乡就业,79.8%的农民工家庭在城镇拥有住房[1]
直观上来看,户籍制度发挥着两项扭曲的经济社会职能:首先,保护了城镇劳动者优先获得就业机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对农民工形成了歧视,这种违反市场要素配置规律的行为降低了经济效率;第二,保护城市居民享有了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且社会保障几乎将流动人口排斥在外。
所以,户籍制度并非制度本身,而是其背后的一整套财政、社会管理体制和法律权利体系。它是涉及面最广、涉及体制改革层次最深、涉及利益人群最多的制度,其本质是附加在它身上的各种社会福利和权利的差异。屈小博(2013)对我国主要城市的户籍价值进行了评估,如表1所示。
表1 我国主要城市的户籍价值评估
单位:元/人
城市
户籍价值
城市
户籍价值
城市
户籍价值
北京
7697.4
银川
1779.1
郑州
2111.3
上海
7026.0
昆明
1893.2
呼和浩特
2314.4
天津
4954.4
西安
2001.1
乌鲁木齐
2420.8
广州
3802.0
南昌
1928.0
西宁
2429.0
杭州
3542.2
苏州
3774.3
拉萨
2587.3
南京
2729.8
青岛
2211.4
南京
2729.8
石家庄
1426.4
贵阳
1972.7
武汉
2689.1
重庆
1512.2
长沙
1954.7
沈阳
2986.9
合肥
1676.9
兰州
1942.5
杭州
3542.2
哈尔滨
1659.4
长春
2018.2
深圳
5093.1
南宁
1672.8
太原
2035.2
宁波
3190.4
福州
1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