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一切改革的举措和行动,都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完善科学规范的行政体制治理体系,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形成高水平的行政体制治理能力。
一、正确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从实践上说,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势必要求对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进行突破性的改革。这一政治理念的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关于统治与治理。强调‘国家治理’而非‘国家统治’,强调‘社会治理’而非‘社会管理’,不是简单的词语变化,而是思想观念的变化。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从政治学理论看,统治与治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其一,权力主体不同,统治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其二,权力的性质不同,统治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的,但更多是协商的。其三,权力的来源不同,统治的来源就是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治理的来源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其四,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统治的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权力运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不同,统治所及的范围以政府权力所及领域为边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围则以公共领域为边界,后者比前者要宽广得多。
(二)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体系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而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分别包括国家的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协调、动态和整体的制度运行系统。
(三)关于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有了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影响国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体的素质,既包括官员的素质,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质。仅以官员的素质来看,纵使有最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如果官员素质低劣,国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强,社会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员的素质,要对官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选拔机制,将优秀的公民遴选出来,授予他们权力,并且以制度对官员的权力进行制约。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推进机关党员队伍建设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机关党员队伍建设
我国的改革开放过程是一个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内的整体性社会变迁过程。35年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一日千里,我们用短短35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所走过的道路。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中国的政治生活在过去35年中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例如,在依法治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政府问责、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审批、地方分权和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巨大的变化。中国能够在社会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的长期发展,得益于中国治理改革的成功。适应形势政策的变化,机关党员队伍建设要坚持这一成功经验,各级机关党员在依法治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行政效率等方面,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做出表率和贡献。
(二)回应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必须加快推进机关党员队伍建设
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日益明显。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国家治理体制和能力方面,正面临诸多新的严峻挑战。
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还不健全,公共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公民参与的渠道还不畅通,公共利益部门化现象相当严重,官员的腐败和特权屡见不鲜,政府的公共服务还相当不足,动态稳定的机制尚未完全确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对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自治的程度相当低,主要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还不够协调,现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相对落后,跟不上社会现代化的步伐,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需求,等等。如果不采取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解决国家治理中存在的紧迫问题,那么目前局部的治理危机有可能转变为全面的统治危机和执政危机。各级机关及党员干部,要以巨大的政治勇气,主动回应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承担起历史责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机关党员队伍建设
机关(在我国也就是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单位),指的是国家设置的,为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和组织。机关党员,作为各级党政机关的主体,他们的思想、作风、行为一方面直接反应出当前我们党在党的建设方面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关乎我们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问题,关乎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之基的问题,更关乎到国家的兴旺发达的问题。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是对这一行为主体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五大建设的统一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员队伍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学习贯彻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具体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抓好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使各级机关领导班子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带头人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系统,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个领域,要结合中央宏观层面加强对治理体制改革的领导和指导,从总体上考虑和规划各个领域的改革方案。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鉴于这样一种现实情况,顶层的制度设计和宏观指导,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尤其重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战略研究,各级机关应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制定国家治理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表,把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领会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求真务实、潜心干事、抢抓机遇、勇于创新的好作风。其次,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论英雄、凭工作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改革创新中攻坚克难、在转型发展中勇往直前、勇挑重担的优秀干部;大胆起用优秀年轻干部,切实做好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拓宽培训平台,创新办法,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作为培养和锻炼领导干部的重中之重。再次,要建立健全机关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最后,要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班子正职要增强民主意识,善于调动和发挥副职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履职协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统领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核心。
(二)抓好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各级机关党员干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首先,要以“三型”政党的要求带动党员发展。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从横向、微观层面上讲,仅仅是机关党员队伍的组织建设,而组织建设只是整个“建设”环节中最基础的一部分,队伍建设包括、但不仅限于组织建设,同样需要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再从纵向、宏观层面上讲,机关党员队伍的建设不单单指特定的某一层级的机关,而是要实现从高层到基层的全覆盖。只注重高层而忽视基层,效果落不到实处;只注重基层而忽视高层,容易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窘境。因此,必须从全面、综合、整体的角度把握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以“三型”政党的要求带动党员发展,才能够切实保证党员队伍质量,促进党员队伍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其次,要创新选、用人机制和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广大干部治理能力水平。“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即使有再好的制度,也是要靠人去执行的。如果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亦即人的现代化,即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制度都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了,也不等于就能自然而然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要通过创新选、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稳步推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能上能下、优秀人才、治理能力强的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需要,拓展广度和深度,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努力提高各级干部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伟大中国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的实现,其责任是落在每个中国人的肩膀上。机关党员干部在充分行使职能和职权、不断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时,再也不能抱着以前“官老爷”的架子出来,带着十足的官本位、官僚主义作风来统治和管理这个社会,而是要转变思路、转换角色、转移视角,要对我们日常的工作方式、方法、态度进行及时的回顾、反思和总结,不“谋其政”就不能“在其位”,踏踏实实为百姓、为社会服务,切实做好社会治理工作。此外,还要创新社会治理和管理方法,切实关心基层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干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热情。
(三)机关建设中坚决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最重要的还是体制机制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影响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两个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质和治理的制度,这两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质,可以制约治理者的滥权和失职。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即制度的破与立。因此,要像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那样,“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在机关建设中,坚决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要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制度,对那些只有权力而几乎不承担责任,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职能错位的机构进行大力改革。
总之,在促进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按照这一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这一目标的引导而不是单纯的以队伍建设促队伍建设。与此同时,必须重视对党员队伍的各方面教育、不断完善我们的各项制度法规、强化党员队伍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只有这样“三方齐下”,才可能尽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