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陈 旭
内容提要: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对成渝经济区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快推进成渝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建议。认为应该树立生态意识和正确的城乡一体生态观,增加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指导下,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进一步建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生态文明建设 制度
按照统筹全国区域发展的要求,成渝经济区建设被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制度建设,以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但成渝经济区在发展过程中,资源配置浪费、工业化与城市化倾向严重、生态环境效益得不到重视等现象逐步显现。一些地方传统的环境污染还未解决,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已迫在眉睫,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将阻碍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影响城乡一体化制度建设的成效,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就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如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探讨,以期实现成渝经济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关系
(一)生态文明建设对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重要成果,是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境界,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成渝经济区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对自然带来的伤害、损害和破坏,许多方面已经难以修复。因此,我们要不断进行反思,在追求城乡一体化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自然,尊重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不断升华的认识成果。由于过去在城市化进程中更多地考虑自然、城市与人有机融合、整体互惠的共生结构,按照人们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建设城市,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但是,与城市相对的农村,则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受到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源的侵害,使本身生态环境较好的农村面临严峻的环境形势。因此,今后必须顺应经济和自然的发展,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把城市和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一起来加以规范,用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思路和途径来指导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载体
城乡一体化是人类在城市和农村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生态文明是继工业文明之后更为进步的新的文明,是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前后相继的社会整体状态的文明形态。城市和农村的不断融合也成了农村和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是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发展的速度要快于农村。城乡一体化就是为了在已经发展的城市的基础上带动和促进农村的进一步发展,使农村和城市的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直至趋同。很多地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以牺牲环境、消灭农村为代价的,而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是应该在遵循自然环境本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解决人们的生活状态、起居条件,使城乡经济不断繁荣的同时建立绿色环保的家园,在城市中感受农村的绿色、自然,在农村中享受城市生活的现代文明。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成渝经济区的城乡一体化并非城乡一样化,城乡一体化应把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本原则,不仅要确保城乡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依托和战略空间,而且要促使生态功能分区细化具体化,并科学安排生产力布局,不能再重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老路,要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生态文明的意识和理念缺失
尽管成渝经济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有了可喜的进展,但是相当多的人,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思想观念仍然停留在传统工业文明时代,生态意识薄弱,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没有形成,“重经济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局部轻整体、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等非理性的发展观、政绩观、价值观,在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仍然占主导地位,还在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GDP的高速增长。显然,若不破除种种陈旧的传统思想观念,代之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思路,并见诸于行动,那么,城乡一体化建设也很难取得较好成效。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足
成渝经济区在建设过程中,城市一直是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的重点,在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的影响,使农村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最薄弱的环节,比较突出的表现就是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足,欠债过多,环保设施建设明显落后,留下了巨额生态赤字。生态赤字带来的后果,就是环境恶化、灾害加重、发展不可持续。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要根本扭转环境恶化趋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偿还生态欠债,做到“多还旧债,不欠新债”。严峻的环境情势和大量生态赤字,对生态文明建设是巨大的挑战。偿还生态欠债,是成渝经济区社会各界和城乡居民共同的责任。虽然政府、企业、社会、个人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大小各有不同,但是为偿还生态欠债做出贡献,则责无旁贷。
(三)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城乡割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逐渐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的建设中,规划和环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及时跟上,生活废弃物未经有效处理,生活污染从散布式的点源污染向集中式的点源污染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将更为严重。城镇越来越多的污染物蔓延到农村,尤其是城市固体生活垃圾的入侵,导致农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污染源和污染物剧增,同时污染范围的急速扩大。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同时还严重影响到农村人口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动摇了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不合理的富民政策,可能导致农民为片面追求收入绝对值的增加,采取“杀鸡取卵”的农业增长方式,超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严重的面源污染。同时,城乡一体化,使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对畜禽产品需求迅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畜禽养殖的快速发展,如果不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畜禽养殖所产生的便尿、污水、异味等污染物,将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不健全
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设计出来用于调节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规则。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邓小平同志曾极其精辟地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在这一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但由于没有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及与之相适应的可定量评价与考核的标准,缺乏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很不健全,使得我们现在不得不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因此,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或者说是发展不当带来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成渝经济区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重速度、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眼前、轻长远,重经济效益、轻环境效益等问题,离不开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三、促进成渝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成渝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速度较慢,既有制度的缺陷,也有观念的变化和偏离,还有现有制度的监督和实施成本高等原因。如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十八大报告精神,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
(一)树立生态意识和正确的城乡一体生态观
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从维护城乡整体利益出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城乡共生发展。要培养城乡居民生态优先的消费观念及生活方式。大力倡导节能环保、爱护生态、崇尚自然,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和环保消费。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环保宣传、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将生态保护理念逐渐渗透到人们的生活过程中。要对农民进行生态知识教育,促使农民从单纯追求经济产值向追求农业生态价值转变,树立农村新的生态价值观念;二是要建立规章制度,将垃圾分类收集、废弃电子产品送贮等行为,通过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通过强制性制约措施,来保障良好生活方式的养成;三是要运用经济杠杆手段,通过市场机制促进生态意识的培养。对不可再生的水、矿产资源、旅游环境资源等,要通过提高使用价格及使用成本,抑制不合理的资源消耗和污染,在全社会培养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成渝经济区发展中必须加大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使农村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全覆盖;花大力气进行农村生活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治理,积极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能源结构,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沼气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面源污染源,加快建立农村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加强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保障农产品安全。
(三)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城乡环保主体应该平等享有环境资源、免受资源缺乏和环境污染侵害的权利,承担环境保护的义务。成渝经济区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应该把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放在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实行城乡环保机构一体化,在乡镇设立环保所,作为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的环境监管工作,实现环保工作城乡一体化。实行城乡环保设施一体化,以城带乡、区域统筹,加快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村收集、乡运输、县中转”的垃圾处理体系。推进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环保队伍一体化。根据乡村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保洁人员,建立市、乡(镇)、村三级环保机构人员一体化业务培训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环境法律法规运用、监测监察仪器设备使用、环境信息数据库建立等在岗培训。同时,开展轮岗交流,实行乡镇环保所与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定期轮岗,确保城乡环保队伍素质得到不断提升。推进城乡环境监管一体化。建设城乡环境监管一体化平台,推进城乡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统一城乡环境监察执法、强化城乡环境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现城乡环境信息共享,系统提升城乡环境监管水平。正确引导群众对环境的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违法问题。
(四)建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
制度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推动成渝经济区内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价格机制的积极作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以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的环境责任、环境管理体系,合理、合法地追究环境损害者的刑事、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可以使“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落到实处,从而有效地分解和传递环境责任,有效地应对环境挑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建设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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