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校院召开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家座谈会。科研处根据校院专家书面发言情况,选登部分发言稿。
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
来把悟新时代治蜀兴川的历史方位
李刚
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就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事物。这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取得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彭清华书记强调:“四川要迈步新时代、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需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在这次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站在了新的起点上”等重要指示,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全局对四川提出的战略定位,是四川迈步新时代、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的逻辑起点。那么如何正确把握这个战略定位和逻辑起点,并且领悟其中蕴含的深刻的不变的道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以“不变应万变”,就需要我们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来把悟新时代治蜀兴川的历史方位。
一、在全国大局和时代大势中,把悟战略定位和发展阶段性特征
在全国大局和时代大势中把悟历史方位,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时空观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是在时空中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在每个关键时段和节点,每个地方、单位或部门以及每个个体必须弄清楚自己“从哪里来”、“现在如何”和“到哪里去”等一系列战略定位和发展阶段问题。《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四川是支撑‘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纽带与核心腹地,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是‘稳藏必先安康’的战略要地,是我国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农业大省、资源大省、科教大省”。四川“正处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重要指示的准确阐释,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时空观的四川生动体现。
二、用“一分为二”的辩证观,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
“一分为二”的辩证观是马克思主义对事物矛盾的根本观点。矛盾是任何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凡物莫不有对”。我们看待事物的发展,既要总结成绩,又要分析不足;既要认识不利的一面,又要发现有利的一面。每个地方、单位或部门以及每个个体,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分为二”的辩证观。《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就体现了这一“一分为二”的辩证观。其明确指出:“四川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然是最突出的问题,产业结构、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凸显,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存在诸多挑战。同时,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用“重点论”、“群众史观”的方法论,鲜明确立新时代四川发展的主攻方向
“重点论”和“群众史观”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方法论。“重点论”认为,在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中,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看待和处理事物,一定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群众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就要求我们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发展依靠人民,也是为了人民。《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也体现了“重点论”和“群众史的方法论。其明确指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新时代新的实践要求,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围绕全方位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形成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围绕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活力,推动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全面优化,打造发展环境新优势。围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多管齐下,打通创新驱动的“最后一公里”
沈超群
四川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绵阳科技城、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科学城、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创新基地,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和创新型四川。省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驱动”的发展思路,从问题导向、发展导向、目标导向出发,分别从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集聚和用好战略科技创新资源、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实效、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五个方面,分别提出推进创新驱动的务实管用、可操作的政策举措。值得注意的是,《决定》不仅高度重视“创新驱动”,而且明确提出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的要求。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的非常关键的一环,是创新驱动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如同马克思所说的“从商品到货币是一次惊险的跳跃”, 科技成果转化也是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从产业看,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借助中介机构、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实现从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包含研究、开发、中试、试制、生产、营销、使用等阶段,环节复杂,周期长,充满不确定性。从要素上看,需要技术、市场、中介、资金等多方支持,是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相互融合的复杂过程,也是风险和利益的博弈过程。
据统计,2017年四川转化科技成果2316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直接收益25.43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不衔接,科技中介组织服务不专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匹配,转化投资薄弱等问题。
要实现科技成果及时、高效转化,打通创新驱动的“最后一公里”,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协同发展,统筹提升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实效。
四川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集中于成都平原经济区,其科技成果总数占全省80.6%,成果转化数量占全省91.4%,表现出极不平衡的发展态势。科技成果转化,要打破“一亩三分”的思维定式,从大局出发,通篇谋划,共建科技成果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移平台和科技成果孵化平台。以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成都作为西部经济中心、科技中心的优势和绵阳、德阳在装备制造、通用航空产业、新材料研制等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资金资源,加强区域合作,统筹提升区域成果转化实效。
(二) 融合发展,提升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实效。
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加大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制定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供求对接,提升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度。以改革创新为引擎,打造技术共用、平台共建、资源共通、成果共享的军民融合示范平台,加快建设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同时,完善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的审查和评估制度,健全军民两用技术交易的监督体系,确保关键军用技术不泄漏。
(三) 扩大试点,提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实效。
科技成果可视为能买卖的创造性劳动,与科技创造者密切相关。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仍然是高校、科研院所和转制的科研企业,单位主导、科技人员参与是成果转化的主要路径之一。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把科技人员和转化参与人员独立出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科研成果转化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成果转化协调和收益分配机制。明确科技成果创造的权属协商和流程,鼓励单位内部放宽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流程。探索科技转化成果在单位和个人间的产权比,用“分权概念”,让单位和科技人员间相互制约,防止科技成果转化懈怠。细化科技成果转化所有权,让科技人员在成果对外转移时享有优先权,促进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权的原始取得,保障科研人员的个人利益,激发科研人员参与职务科技成果权转化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地方立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救助体系,确保科技人员的权益。
(四)完善市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首先,加快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特别是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和鼓励中介组织(企业)定期发布科技成果信息。其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投资多元化。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引导和构建政府、大企业、金融保险、民间资金等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投融资服务体系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最后,完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成果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利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配置转化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资源。
杨恒雨 编辑整理